南京市雕塑协会的会员种类: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申请加入南京市雕塑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南京市雕塑协会制定的既定章程和各项规定;
(二)有自愿加入南京市雕塑协会的意愿的单位和个人;
(三)在南京市雕塑协会的业务(雕塑、美术、相关门类等)领域内具有一定贡献的,并且在美术创作和推动美术、雕塑事业发展上有一定的专业水平的单位和个人;
( 四 ) 有独立创作的作品参加过国内外雕塑、美术作品大赛获奖的作者或者对雕塑有较深入认识和理解的雕塑家和专业人士;
( 五 ) 收藏家、画廊、投资人、经纪人等和相关艺术机构;
( 六 ) 有与美术相关的作品、论文、文章在专业期刊上发表的作者和从事雕塑或其它美术创作、研究、教育、编辑出版、美术新闻工作等领域的专门人士;
( 七 ) 文化艺术战线的其他相关从业人员;
( 八 ) 志愿积极配合并推动雕塑行业、文化创意产业的健康发展和积极维护南京市雕塑协会声誉的人士。
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会申请书;
(二)提交个人的学历证明等相关资料和简历等;
(三)经理事讨论通过;
(四)办理入会相关手续并缴纳会员费、会务费;
(五)由协会办公室发给会员证。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具有对南京市雕塑协会组织工作人员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南京市雕塑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获得南京市雕塑协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南京市雕塑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加入南京市雕塑协会自愿、退出南京市雕塑协会自由。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南京市雕塑协会的各项决议;
(二)维护南京市雕塑协会的合法权益和良好声誉;
(三)高效完成南京市雕塑协会交办的工作和任务;
(四)按规定向南京市雕塑协会交纳会费;
(五)参加南京市雕塑协会主办的作品展览和活动;
(六)向南京市雕塑协会反映和雕塑有关的各种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等;
(七)团结、发展南京市雕塑协会。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南京市雕塑协会秘书长,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如果1年不交纳会费或多次不参加南京市雕塑协会活动、展览的,视为自动退会。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协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表决通过,予以除名。